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
各有关单位及参评人员: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5〕36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落实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
2026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评价项目为:无损检测员(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以上项目由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组织评价并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职业技能评价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年满16周岁且符合无损检测员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最低学历及详细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无损检测员(2023年版)》执行:
-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证书后,累计工作满3年。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专、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
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后,累计工作满4年。
-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1年。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 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统一申报,依序安排)
| 申报及缴费日期 | 评价时间 |
|---|---|
| 5月 | 6月底前 |
| 6月 | 7月底前 |
| 7月 | 8月底前 |
| 9月 | 9月底前 |
| 10月 | 10月底前 |
| 11月 | 11月底前 |
| 12月 | 12月底前或根据次年公告排考 |
💡 排考重要说明:
1. 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在同一天进行考核。
2. 每月评价满10人开考。若当月人数不足10人,则顺延至下月。评价场次将根据报名人数适时调整。
1. 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在同一天进行考核。
2. 每月评价满10人开考。若当月人数不足10人,则顺延至下月。评价场次将根据报名人数适时调整。
(三)申报方式
- 个人申报:登录系统(https://srimndt.com/jnjd/)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递交《报名表》、学历证明等材料并缴费。
- 团体申报:培训机构或院校学员由所在单位初审后,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统一办理。
(四)收费标准与缴费说明
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考前2周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作放弃申报。
| 职业(工种) | 等级 | 理论考核费 | 操作技能费(含场地能源) | 合计 |
|---|---|---|---|---|
| 无损检测员(超声) | 四级 | 100元 | 400元 | 500元 |
| 无损检测员(超声) | 三级 | 100元 | 500元 | 600元 |
🏦 银行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大柏树支行 帐号:1001232009014409183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9号
* 缴费请务必备注:“姓名+无损检测员+参评等级”
账户名称: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大柏树支行 帐号:1001232009014409183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9号
* 缴费请务必备注:“姓名+无损检测员+参评等级”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本人于考前一周登录系统(https://srimndt.com/jnjd/)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完成所有科目评价后,一般 20个工作日内(涉及工件检测的项目为 3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随申办”(路径:办事栏目-服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专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证书查询)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成绩合格者由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核发证书,电子证书可在系统网站下载。
四、补考相关政策
- 四级、三级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超过有效期须全部重新申考。
- 在成绩有效期内若重新申报了同工种同等级的新评价,视为放弃补考机会,原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 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五、业务受理与咨询监督
- 受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99号1号楼业务大厅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业务咨询:电话 65556775-412 | 邮箱 zyjnndt@srim.com.cn
-
业务监督:
- 上海材料研究所监督电话:65556775-431
-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电话:400-820-9278
六、参评人员违纪违规处理须知(摘要)
- 取消当次该科目成绩:进座后经提醒仍不按规定放置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或擅自离开座位者。
- 取消当次全部成绩,且当年不得参加评价:在考试中使用带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或抄袭、协助抄袭、损毁或带走试卷工件者。
- 取消当次全部成绩,2~5年内不得参加评价:提供虚假材料报考、考前不正当手段获取/传播试题、冒名顶替、有组织串通作弊或故意损毁设备者。已发证书的将宣布证书无效。
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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